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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信息

绥化学院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发表于: 2014-12-23 00:00 点击: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三昇体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推动三昇体育: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顺利进行,,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定时间的课外体育锻炼,促进和提高三昇体育: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三昇体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积极响应“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倡议,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体育意识,在全校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三昇体育: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活动目标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鼓励学生走向运动场、走到阳光下、走进大自然,每天锻炼一小时,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校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对一、二年级学生保证每周2个体育课学时,对三年级以上学生要开设体育选修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

(二)开展学生晨练活动。每个学期的前18周,各学院负责组织一、二年级学生进行耐力跑等晨练活动。晨练活动周一至周五进行,每次30分钟。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和考勤工作。

(三)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上半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定期组织各专项体育活动,包括以学院为单位的校内篮球联赛、足球联赛乒乓球赛、马拉松赛、越野赛、徒步赛等比赛。各学院要经常组织开展班与班、年级与年级、学院与学院之间的体育集体项目的竞赛和活动,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支持学生以班级、社团等为单位,开展特色各异、形式活泼的体育竞赛,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周周有比赛”。

(四)有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每年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形成测试报告书装入学生档案。测试成绩达标者,方可参与优秀学生及奖学金评选;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四、活动组织领导

(一)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学校层面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对运动开展进行领导协调并做好各学院阳光体育运动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学院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工作。

(三)各班级成立由体育委员任组长,各运动队长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活动小组,负责组织并落实班级各项专项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

(四)体育学院指派2-3名专业教师负责对各学院活动计划与安排、课外体育活动等方面进行指导,协助阳光体育活动的组织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大力动员,充分利用校内的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健康观,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热潮,形成群众性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

(二)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贯穿全年,各学院和各校级学生体育协会应做好每年年初和年终的年度活动计划及总结。计划和总结及时报考评办公室。

(三)体育系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和借用体育器材。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对参与课外体育活动辅导的体育教师要承认其劳动付出,合理计算工作量。定期维护体育设施,制订出切实有效的活动安全预案。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条件选择开展体育锻炼的方式,督促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尽最大可能防止体育锻炼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暂停晨练及课余锻炼。

绥化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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